好消息!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中华全国总工会、
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将共同举办
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——
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
具体安排
看这里
赛项设置
大赛设装配钳工(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)、物联网安装调试员(智能制造数字技术应用)、模具工(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系统应用技术)、仪器仪表制造工(仪器仪表与智能传感应用技术)、电工(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)五个赛项。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,均为双人团体赛。
时间地点
(一)比赛时间
大赛全国决赛定于2021年11月8—12日举办。5日报到,6—7日组织参赛选手适应场地和理论考试等,8日开幕,8—11日为比赛日,12日闭幕,13日返程。
(二)比赛地点
大赛全国决赛地点设在四川省德阳市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。
参赛要求
9月30日前,以各省(区、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机械行业为单位,组织完成省级选拔赛,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报名参加大赛决赛。各代表队各赛项限报6支参赛队(其中职工组3支、学生组3支),同一单位每个赛项各组别限报1支参赛队,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。
报名条件:
凡在相关岗位从事智能制造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职工、各类院校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,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、组别的竞赛。已获得“中华技能大奖”、“全国技术能手”称号的人员,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。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,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。
大赛决赛报名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大赛内容
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。
大赛各赛项考核内容分别以钳工、物联网安装调试员、模具工、仪器仪表制造工、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(职工组按照技师,学生组按照高级工)为基础,适当增加智能制造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等内容。各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%、实际操作成绩占80%。
大赛试题由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。具体竞赛规则及要求由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。
奖励措施
(一)各赛项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前3名的选手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,授予“全国技术能手”称号,颁发奖章、奖牌和证书。
(二)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胜奖。前3名为一等奖,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,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,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,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(学生组最高至技师)。第4—10名为二等奖,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,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,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,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(学生组最高至高级工)。第11—20名为三等奖,前20名以外但排名在该赛项组别参赛人数前1/2的选手为优胜奖,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。各赛项各组别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)的比例控制在决赛选手的50%以内。
(三)各赛项获得职工组全国决赛第1名参赛队中的一名选手(报名时排在第一位的主选手),可在次年“五一”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章”。
(四)其他奖项
1.对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,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“冠军选手单位”牌匾和获奖证书。
2.对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(每支参赛队选定1名教练),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“优秀教练”获奖证书。
3.对在全国决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(限15人以内),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 “优秀裁判员”获奖证书。
4.对在全国决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(限15人以内),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“优秀工作者”获奖证书。
5.对省级选拔赛组织工作和决赛成绩表现突出的代表队,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“优秀组织单位”牌匾和获奖证书。
6.对贡献突出的承办、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,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“突出贡献单位”牌匾和获奖证书。
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